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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知局明确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申请中止问题

2022-08-26

7月1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申请中止有关问题的批复》(下称《批复》)。

《批复》明确如下:一、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是执法办案部门决定中止案件的必要条件;二、相关电子文件提交回执和缴费凭证不能证明无效宣告请求已被受理。《批复》指出,首先电子文件提交回执仅代表国知局收到了请求人提交的相关电子文件。其次,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条、第六十六条有关专利申请的复审、专利权无效宣告审查的相关要求,国知局收到复审、无效宣告请求书后,应当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内容包括请求人客体、请求人资格,无效宣告请求范围以及理由和证据等,如不符合相关规定,复审、无效宣告请求不予受理或视为未提出。一般来讲,该形式审查在复审、无效宣告请求人缴费后进行。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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